洗錢將入獄 陳中致:甘願為母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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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發出聲明,他強調,將殘的燈火永不熄滅、壓傷的蘆葦永不折斷,即使傷痕累累,他永不會被擊倒。(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纏訟多年的扁家洗錢案,最高法院認定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有主觀洗錢犯意,判刑一年定讞。高雄地檢署二十七日指出,待收到囑託函文後將分案辦理,依法通知入監執行。陳致中則發聲明表示,將殘的燈火永不熄滅、壓傷的蘆葦永不折斷,即使傷痕累累,他永不會被擊倒。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高市議員陳致中以海外帳戶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遭判一年徒刑定讞。

高雄地檢署二十七日指出,此案為台北地檢署指揮執行案件,由於被告住居所地均在雄檢轄區,目前已接獲北檢事先通知囑託代為執行,待收到囑託函文後將分案辦理,並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

對於這場官司,陳致中表示,母親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如果這是老天的旨意,如果這是宿命的安排,十七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致中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

陳致中提到,從政的人都有心理準備,選戰有勝有敗、有落有起。他有幸受選民託付當選三屆高雄市議員,卻未能克盡全功,十二年前中斷一次,十二年後劇本重演,付出的代價比他所想像的總和更加嚴峻,若說內心深處沒有萬千無奈,恐是口是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