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公務員 行政院挨批慣老闆

744
工時改革聯盟1日在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提出「公務員加班費應全薪計算」、「加班費應比照勞基法設置費率」、「取消公務員加班費支領上限」等訴求,要求行政院健全化加班補償機制,正常化勞務對價關係。(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以及台灣獄政工會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一日勞動節在行政院前控訴政院剝削公務員,成為全台最大的慣老闆,要求政府取消公務員加班費支領上限等三大訴求,不過行政院並無具體回應。

工時改革聯盟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加班費計算不公,公務員加班費計算公式應全薪計算;加班費應比照勞基法,設置費率、機關有義務核實紀錄工時;取消加班費支領上限。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張詠惟表示,大法官釋字七八五號去年出爐,指公務員應有合理補償,消防員休不到就算了,竟然還有縣市把這些補休時數拿來當作嘉獎。

張詠惟表示,消防員一個月超時工作一百六十個小時,勞工只有四十六個小時,但消防員加班費有上限,領到超過一萬九千元後,政府就要求他們換成補休時數,而這些補休時數永遠休不到,他痛批行政院淪為功德院,消防員半夜打火、跑救護,加班費竟然比一般的勞工還低,這樣合理嗎?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施嘉承也抱怨,幹了十年的警察,一小時加班費只有二百元,只比勞工基本薪資高一點點,剛畢業的警察甚至只有一百五十多元,連超商大夜班的薪資都不如,警察不僅要輪班,還要輪大夜班,工作又很危險,加班費卻如此低廉,甚至因為責任制,即使已上十二、十八基至二十小時,只要案件沒辦完就不能下班,而且超時加班。

聯盟要求政府應嚴肅面對基層公務員加班費問題,別再以恩給心態調整公務員待遇,才是真正有效運作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