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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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第二條附件二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重點為使航空站經營人依本辦法第二條申請航空站內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認證時,所檢附之航空站空側手冊能符合最新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十四號附約與第十九號附約之相關規定及實務需要。

因此修正本辦法第二條附件二航空站空側手冊格式及內容中有關機場參考點座標精確度、跑道標高精確度、障礙物淨空區尺寸標示、清除區資訊、燈光系統及部分燈光名稱、空側作業程序部分項目名稱、安全管理系統之安全政策及目標、安全風險管理、安全保證及安全提升等各項規定之具體內容,以資遵循。

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訂定發布,並經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施行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