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查獲網路販賣環境用藥逾20件 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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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環保局於市場查獲販賣未經環保署核准的環境用藥。(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民眾在網路無照販賣環境用藥違規案件日增,屏東縣環保局查緝9個多月,發現違法案件高達20多件,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屏縣環保局表示,民眾透過網路電商平台購物或拍賣相當普遍,然而許多民眾在不知法令情況下,將包括殺蟲劑、防蚊掛片或防蚊液等環境用藥上網販賣或廣告,經環保機關查獲者,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且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

屏東縣環保局於市場查獲販賣未經環保署核准的環境用藥。(記者毛莉攝)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想在網路合法刊登廣告及販賣環境用藥商品,應先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並向當地環保局申請核發「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後,才可於網路上販賣。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應堅守「3不」原則,包括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要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環保局說,環境用藥能不用就盡量不用,應以整頓居家環境來代替環境用藥,才是防治病媒蚊蟲之本。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安全的環境用藥,可至行政院環保署網頁「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查詢系查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