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羈押 停止職務

226
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羈押,縣府指派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擷取江淳銘臉書)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羈押,縣府於一日接獲宜蘭地檢署公文並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自十七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並指派三星鄉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訂五日上午辦理交接、宣誓及就職相關事宜。

鄉長李志鏞涉嫌收賄及圖利特定廠商,宜蘭地方法院五月十七日裁定收押禁見,李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駁回抗告,收押禁見二個月確定。三星鄉代會民進黨團一日連署盼縣府趕快指派代理鄉長。

縣府於一日接獲宜蘭地檢署公文,二日發出派令,指派鄉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

三星鄉公所聲明說,秘書江淳銘二日接獲縣府電話通知於五日起代理三星鄉長職務,由於江秘書目前正在國外考察,為配合鄉政工作順遂進行,已請旅行社安排最快時間返台,預計三日中午前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