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就空姐性騷案 盼衛福部檢視法令保護被害民眾

185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有關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六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及衛福部回應本案法律適用疑義,也呼籲桃園市政府應就事實狀況,做出適當裁處一事。桃園市政府表示,絕無拒絕開罰,而是受限於相關法律適法性而難以突破。事實上,市府也曾於一0七年處理類似境外性騷擾事件,當時市府對行為人裁罰處分後,卻遭衛福部訴願委員會以性騷擾行為發生於境外,無我國行政處罰規定之適用而遭撤銷之先例,且市府也就該案情事函請衛福部釋疑,卻未獲明確釋示。

針對國籍航空女性空服員去年十月於荷蘭當地餐廳遭男性同仁言語性騷擾一事,本案自接獲申訴以來,市府即透過勞動局、社會局、法務局與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等相關機關積極商討,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三名委員並組成調查小組展開調查,經約訪當事人後初步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並提至委員會審議。本案自受理審查至決議階段,皆以最嚴格謹慎態度處理,並以維護被害人權益為出發點,市府絕無拒絕開罰,而是受限於相關法律適法性而難以突破。

市府指出,本案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時,會中委員針對該事件發生地在中華民國領域外,該行為有無《行政罰法》第六條所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領域內者,方有裁罰主管權之議題多有討論,也參考一零七年處理類似境外性騷擾事件,最終因無我國行政處罰規定之適用而遭衛福部撤銷之先例。

最終經過委員會決議雖性騷擾案件成立,然就性騷擾行為地及結果地之認定,仍認行為發生之當下不適感受的「構成要件」結果即已發生,本案行為地及結果地均屬在境外而無管轄權,委員會決定,應建議中央考量實際狀況檢視相關法令,以周延保護被害人。市府強調,未來將與衛福部持續密切溝通、積極爭取,讓此類不適當的性騷擾行為能夠獲得應有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