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組長包庇受刑人面會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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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結調查局組長涉貪起訴40萬交保。(記者陸瓊娟攝)

涉收賄幫忙把風顧小孩 遭起訴40萬交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澎湖縣調查站陳姓調查組長涉收賄安排受刑人與家屬面會,甚至讓他們多次在單位廁所發生性關係,橋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將陳姓調查組長和其餘四名涉案受刑人及其家屬起訴,沒收犯罪所得iPhone手機。

陳姓調查組長起訴移審橋頭地方法院後,法官諭知新台幣四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中指出,澎湖縣調查站陳姓調查組長涉嫌在一0八至一0九年間任職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期間,因偵辦一件毒品案認識遭羈押的江姓受刑人,並趁借提出監時,允許探望妻小,還藉機索討新台幣六十五萬元為其女兒買小提琴費用賄賂,但未得逞。陳男後來透過江姓受刑人認識另一名毒犯後,不僅利用多次藉借提機會,讓其與妻子、前妻在各縣市市調處、南機站廁所發生性關係,陳男還負責把風照顧小孩,之後則要求每次會面二十萬元的賄款,但均未得逞,僅收到一支iPhone手機。

由於陳男擔心東窗事發,還利用不知情的新分發到職調查官毀損相關影音光碟。直到檢廉單位今年四月接獲檢舉,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才發現上情。調查局獲悉後也立即免除陳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