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公費出國 民團籲比照議員公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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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十六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委員出國考察要公開報告。(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公督盟十六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肯定立委出國推展國會外交,但也呼籲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律,規範立委公費出國需公開資訊,打造透明且開放的國會。

不過,立法院人士指出,台灣外交處境困難,立委出國接觸的多是國家機敏事項,與非邦交國相關人士會面內容難以公開,與地方民意代表出國交流地方事務不太相同。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在記者會上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所有委員辦公室一年可以申請兩次總額達新台幣二十萬元的「委員國會交流事務費」。因此,立法院每年需編列兩千兩百多萬元經費支應,但目前該筆經費的使用卻不必對外公布。

張宏林說,地方議員公費考察依法須公開報告,為何獨漏立委不用;地方議員出國考察須提出報告,中央民意代表應該也能做得到,期盼立法院在下一次換屆前,能夠比照中央、地方政府對於公務人員的規範,提出相關考察報告供選民參考。

公督盟在內與會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立法規範立委公費出國應公開資訊;未修法前,請立委繳交出國考察等利益迴避資訊讓公督盟公開,或者自行上網公開;儘速啟用立法院官方版資訊揭露平台,實踐「開放國會」的精神。

對於包括公督盟在內等團體呼籲立委公費出國應公開資訊,並盼推動相關修法,立法院人士指出,目前的規定,立委公費出國不需要交報告,因為台灣外交處境困難,立委出國接觸的多是國家機敏事項,與非邦交國相關人士會面本來就無法公開,這與地方民意代表出國交流地方事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