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冷凍食品生產衛生 不合格廠商最重可罰2億

16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時節入暑,更應注意冷凍食品之保鮮,食藥署19日指出,將啟動執行112年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之業者,最重將可處2億元罰款。

食藥署指出,現代人生活忙碌,消費者為求便利經常購買冷凍冷藏調理食品可立即或加熱後食用,四大超商推出限定商品,如炒飯、炒麵、烤飯糰等;坊間各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琳瑯滿目、目不暇給,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啟動112年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加強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之查核及抽驗,以維護國民食之健康安全。

食藥署表示,案針對食品販賣業者及餐飲外帶店進行環境衛生之稽查及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之抽驗,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民生消費食品衛生安全。

食藥署呼籲,食品生產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食品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依法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款。販賣者則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