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農地蓋光電 偏離國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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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二十日表示,再生能源是能源轉型重點方向,國土計畫將依能源主管機關所提綠能發展政策,綜合考量能源及農業發展需求,研訂綠能發展區位選址條件及總量,不會忽視生態、農漁產業。

全國約八十名來自空間規劃與設計、農漁產業發展及生態環境研究相關的學者,二十日發起「能源公正轉型聲明連署」,指政府從二0一五年起便陸續修法,以不同名目劃設專區,放寬土地使用管制,將農地釋出供光電使用,逐漸偏離國土計畫精神。

營建署指出,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分別在二0一九年及二0二一年公告實施,當時能源發展目標是以二0二五年太陽光電設置目標二十GW,在各級國土計畫指認優先發展區位,包含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土地等。

營建署說,為回應全球倡議二0五0淨零排放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在二0二二年公布「台灣二0五0淨零排放路徑」,其中太陽光電設置目標二0二五年提升到三十一GW,二0五0年則預定達到四十到八十GW。

營建署表示,因時空環境已不同,各級國土計畫確實應檢討,並應提出空間規劃具體因應措施,因此已研議綠能發展區的區位選址條件,包含排除環境敏感地區、農業經營專區、養殖漁業生產專區等重要生態或生產區位,並框選符合國土計畫指導或屬農委會提出的低地力農地及漁電共生專區等地區,作為建議優先設置的初選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