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耀樂控惡行 炎亞綸突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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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耀樂(左)20日發文指控藝人炎亞綸(右)擅自偷拍兩人私密影片,導致2018年發生私密影片外流事件,21日更舉行記者會說明事件經過;炎亞綸突然現身道歉,對耀樂深深一鞠躬後便快閃離開。(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鄭錦晴∕綜合報導

網紅耀樂2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藝人炎亞綸未經同意拍攝兩人私密影片;炎亞綸臨時現身鞠躬道歉,讓耀樂情緒失控,記者會一度中斷。

耀樂20日在臉書貼文指出,他在16歲時曾與炎亞綸交往,期間對方劈腿多人,還常擅自偷拍兩人私密影片,導致2018年發生私密影片外流事件。他不僅被迫休學,還被炎亞綸威脅不能出面爆料,否則將找黑道解決他。

面對種種指控,炎亞綸20日晚間發聲明道歉,承認自己做了糟糕的示範,也曾是很糟糕、感情偏差的人,因此花了許多時間不斷尋求幫助;並保證坦然面對、不會逃避,希望耀樂能給他當面說對不起的機會。不過炎亞綸強調私密影片並非他主動外流,經調查應是修手機的時候被外流。

21日記者會現場,耀樂剛入座準備開口時,炎亞綸就闖入表示,「我要在這邊跟你慎重地說對不起,讓你承受人生不該承受的事情」。炎亞綸對耀樂深深一鞠躬後便快閃離開。當媒體追上詢問時,炎亞綸滿臉淚痕強調,「絕對沒偷拍」、「沒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

而炎亞綸的出現讓耀樂情緒失控,記者會一度中斷,過一陣子耀樂才整理好情緒返回。耀樂表示,他在2017年、16歲時認識炎亞綸,但2018年炎亞綸卻首次違反他的意願,強行進行性行為。當時炎亞綸在大陸橫店工作,自己隻身過去探班,沒有其他人能幫助,也無法逃離現場。

至於私密影片偷拍事件則發生在炎亞綸台北天母家中。耀樂指出,看到對方拿起手機拍攝時,他堅定說不要,對方也承諾不會錄影。結果2018年中秋節前夕,他就收到無數網友私訊看到他的私密影片。希望炎亞綸針對拍攝且散布未成年私密影片說明清楚。

Me Too事件曝光後,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隨即發表聲明,撤銷炎亞綸十大傑出青年當選資格;台東縣政府也宣布,撤銷炎亞綸8月28日熱氣球嘉年華活動閉幕壓軸演出,原定主持的公視新節目也被終止。

士林地檢署表示,有關媒體報導炎亞綸涉嫌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就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部分,已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積極依法偵辦。

法界人士分析,就目前披露的內容,炎亞綸的行為可能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炎亞綸的行為涉及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他人意願的方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且此罪行為非告訴乃論罪,追訴期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