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大有統聯客運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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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勞工局二十日下午公布今年第六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有二八四家業者;其中國光客運、大有巴士、統聯客運等因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等情形,經按其違規次數分別遭處罰鍰一二0萬元、一百萬元及七十五萬元。所有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這次勞動檢查,其中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八十一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有四十五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卅九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有二家,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者有一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四十七家;違反性工法有八家。
 勞工局指出,在違反勞基法中國光客運、大有巴士及統聯客運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等情形,按其違規次數分別遭處罰鍰一二0萬元、一百萬元及七十五萬元。
 另港商World Gym因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及未給予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總計處罰鍰九十萬元;三洋窯業因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共遭處罰鍰七十五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一百萬元,新北市府亦已於去年六月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一0一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一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十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第一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十二萬元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