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公平會決定延長審議期,遠傳電信三十日回應,目前合約沒要繼續展延,但會秉持當初合約精神,並審慎評估合併案相關事宜。
針對遠傳電信擬吸收合併亞太電信,公平會決定延長審議期間案,公平會表示,因審議必要,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第七項但書規定,延長審議期間六十個工作日至九月十四日,並以書面通知申報事業。
遠傳電信公告,至三十日如未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
遠傳說明,與亞太電信合併案已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目前仍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中,雙方將依約處理,並持續審慎評估本合併案相關事宜,目前對遠傳財務業務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