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法上路 路口未禮讓行人 清水警開出7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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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新法上路,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加重罰責,最高可開罰六千元,台中市清水警分局自新法上路至今已開出七張未禮讓行人罰單。

清水警分局表示,將持續編排警力執勤,期望營造更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清水警方以轄區沙鹿區中山路、沙田路,清水區中山路與鎮北街口、梧棲區文化、民生路口等重要路口展現警方執法作為。

警方呼籲,為提升行人安全,遏止大型車及各式車輛違規,新法已於六月三十日實施,由原本最高罰三千六百元加重至六千元、記點三點,並接受三小時道安講習。

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定,以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