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1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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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一一一學年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一一二年七月十日至同年九月十一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本府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一萬一千八百元。

勞動局指出,本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二萬四千元補助後,本市最高可再補助一萬一千八百元助學補助。只要是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符合本計畫所定的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最高可獲一萬一千八百元助學補助。

本次申請延續上學年計畫,放寬申請資格,勞工雖未領有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若符合本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亦得申請本市一萬一千八百元助學補助。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讓您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一一一學年第二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一一二年七月十日至同年九月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市府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本府勞動局、本市各就業中心(台)免費索取,或至本府勞動局網站( https://lhrb.tycg.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