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開庭確診要律師做這事求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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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李姓空姐離職後與小八歲楊男結婚,婚後婆媳緊張,曾鬧家暴,李女不滿丈夫態度,也不滿公婆提告,一一0年三月間與丈夫理論後,拿汽油朝潑灑,燒死丈夫,李女被稱為「驚世媳婦」,二審今年初判刑十五年,更一審十一日開庭,李女確診未出庭,委律師要求勘驗案發時她手機錄製影片,「逐幀截圖」,以釐清她有無殺人犯意。

四十六歲李女涉嫌在一一0年三月間與丈夫爭吵後,買汽油潑灑在楊姓丈夫身上,點燃打火機後,造成丈夫全身八成面積燒燙傷,送醫不治,全案二審判刑十五年後,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日開庭,李女因在台中看守所確診新冠肺炎,法官為提解李女到場,但李女前天仍接見律師,委由律師在昨日提出抗辯意旨。

李女律師指出,根據一、二審的勘驗影片資料可知,楊姓丈夫在李女持打火機點火時,有警告「有油氣就會燃燒」,而李女有先後退幾步後,才說「I  dont  care(我不在乎)」,而李女該句說話,只是口頭逞強,並非有意要點燃楊身上汽油。

李女律師也說,楊男身上汽油會點燃,主要是因李女點打火機時,先引燃了被噴濺在自己手上的汽油,楊男為了協助滅火,才引燃自己身上火勢,希望法官委由刑事局針對李女當時拍攝的影片,從時間二分至二分九秒部分,以每秒三十幀的解析度,「逐幀」截圖,有利於釐清當時案發經過。

受命法官聽取李女律師與檢察官意見後,安排八月初再開庭審理,屆時會勘驗相關的手機錄影畫面,以確認相關案發經過,若屆時刑事局已截圖完畢,也會一併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