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猝死驗出K毒 保母不起訴

362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仁武女嬰在蔡姓保母家摔傷不治,橋頭地檢署追查,女嬰生父蔡男疑吸毒害女嬰吸入毒煙摔倒,不起訴保母。高雄市社會局說,女嬰家屬已聲請再議,全案仍在訴訟階段,將維持撤照處分。至於女嬰生父所涉過失致死和使未成年人施用毒品等犯行,則另案偵辦中。

高雄市社會局二十六日指出,依據橋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所載,經法醫解剖鑑定女嬰死因,確認有明顯對撞性腦挫傷、腦硬膜下腔出血,且頭部外傷發生地點研判應在蔡姓保母家中。由於女嬰確實是在托育地受傷送醫後死亡,社會局認為蔡姓保母未善盡保護注意義務,維持廢止其居家托育登記證書行政處分。

該案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解剖女嬰死因,發現女嬰體內驗出愷他命反應,研判死者生前可能吸入含愷他命煙霧,造成鎮靜、煩躁、錯覺、肌肉震顫及幻覺等副作用,可能導致倒地致頭部外傷可能性。但蔡姓保母及其丈夫皆未驗出毒品反應。

檢方追查發現,女嬰生父蔡男案發後將頭髮剪成大光頭,還把女嬰肖像刺在胸前緬懷。經送驗蔡男頭髮檢出愷他命反應,且查出其有跟毒販聯繫紀錄,研判蔡男有施用愷他命並被女嬰吸入,導致女嬰在體內驗出毒品。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嬰在客廳桌邊扶站時突然向後傾倒,認定蔡女已就照顧女嬰盡能注意義務,依罪疑唯輕原則,沒有證據證明蔡女跟丈夫構成傷害、凌虐、過失致死等罪責,據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