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性癮難戒 再延長治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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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居家修行的唐姓比丘,因猥褻六名國中、國小男學生判刑九年,九十七年服刑八年三月,縮短刑期而執行完畢,卻又經「強制治療評估小組」鑑定有「高度再犯」危險,又接受五年的強制治療,但監獄於今年四月治療評估,他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台中地方法院裁定他從今年八月一日起,強制治療延長三年。

唐姓比丘案發時約三十歲,他被控在九十八年前後,以電動玩具為餌,拐騙社區內國中、國小男學生到家裡性侵,人數高達六人,法院依性侵害或猥褻未滿十四歲少年等罪名判刑九年。

唐姓比丘於一0七年間已執行本刑八年三月,縮短刑期而執行完畢,檢方聲請強制治療獲准,他抗告說,自己沉痛反省,讀寫佛經懺悔罪過,主動向監方提出戒菸計畫獲得獎狀鼓勵,另外,他從一0五年起陸續獲得「收容人品格教育海報標語比賽」第四名,雲林盃全國書畫比賽佳作,收容人品格教育廉政新氣象海報標語比賽第三名,第六十五屆南美展徵選國畫組入選,第十三屆亞太國際藝術聯盟畫展彰化市市長獎等殊榮,顯示他正面學習成果斐然,還在一0六年取得台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請求撤銷強制治療。

台中高分院認為,監獄評估鑑定結果,認為他「有高再犯風險」,這些與他戒菸、才藝、海報得獎等無關,駁回抗告。

事隔五年,台中地檢署發現,邱姓比丘治療似乎無明顯成效,向台中地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台中地院認為,他對六名未滿十四歲少年性交或猥褻罪,今年最新評估鑑定顯示,「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理由是他抗拒、自省不足、對於治療仍無信心,尚未進入正向的治療軌道、心理防衛較明顯、再犯預防訓練不足、衝動情緒高、想法較僵化固著,對於挫折與壓力的調適能力仍不佳等。

台中地院裁定,唐姓比丘應繼續施以強制治療,且於延長期間內,應每年鑑定、評估有無繼續治療之必要,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