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子法8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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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為鞏固台灣關鍵技術產業鏈地位,堪稱史上最大投資抵減租稅獎勵的「台版晶片法」子法進入修法最後階段,行政院長陳建仁二十八日表示,鼓勵研發投資的產創條例相關子法預計八月就會推出,透過投資抵減的機制,讓業者有更大的投資誘因,在全世界的競爭當中保持領先,維持台灣在半導體領域中最關鍵的地位。

台積電全球研發中心二十八日舉行啟用典禮,陳建仁致詞時表示,產創條例十之二已經審議通過,細則子法也有共識,八月會推出,透過投資抵減機制讓業者有更大投資誘因,在全世界競爭中保持領先。

陳建仁並在臉書發文表示,政府會持續當護國神山的靠山,透過制度獎勵、研發投資,並且在人才、水電,還有擴大供應鏈的生態系完整度上提供最大的支持。鼓勵購置先進的設備。

他進一步表示,鼓勵研發投資的產創條例已經審議通過,相關子法預計八月就會推出,透過投資抵減的機制,讓業者有更大的投資誘因,在全世界的競爭當中保持領先,維持台灣在半導體領域中最關鍵的地位。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案俗稱台版晶片法,經濟部與財政部密切協商後於五月一日預告,訂定企業申請門檻為研發費用達新台幣六十億元、研發密度達六%、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設備支出達一百億元,且民國一一二年有效稅率為十二%。

經濟部表示,子法草案五月底預告期滿之後,七月中已將公文送到財政部,預估收到財政部回函後二至三天後,即可會銜發布。目前財政部預計最快下週發函經濟部。若一切順利,可望趕在八月上旬之前正式實施。

台版晶片法針對半導體、電動車、5G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提供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二十五%,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得以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且該機器或設備支出不設金額上限。

經濟部表示,由於母法中已訂定有效稅率門檻,因此可促使未達到此稅率基礎的業者努力達成,穩定國家稅收;此外,如未符合前述適用條件的公司,亦可申請產創條例第十條研發投資抵減及第十條之一智慧機械投資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