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向監測年金制度 5年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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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年金改革措施實施屆滿五年,考試院與行政院二十八日共同發布,已依法會同建立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將以六面向作為監測指標,同時完成首次定期檢討,建議相關年改措施仍應持續進行,並確立之後每五年定期檢討。

年改制度自一0七年七月一日實施以來已屆滿五年。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考試院應會同行政院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五年內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之後定期檢討」。

考試院與行政院指出,銓敘部四月十日邀集國防部、教育部及有關機關召開會議進行軍公教改革首次檢討,共同研商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的建立,並確立年金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定期檢討的時程及方式,也完成後續行政程序。

兩院並指出,年金制度監控機制未來將以六面向作為監測指標,包含退撫基金財務定期精算結果、年金永續指數及永續指標燈號、退撫基金收支情形及營運績效、退休(職、伍)人員調降所得節省退撫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情形、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情形,以及配合一一二年初任公務(教育)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實施,政府編列預算的撥補情形。

兩院表示,未來透過持續觀測六大監測指標,據以評估退撫基金財務之永續性,並以一個世代為三十年之基期,確保退撫基金財務穩健,之後每五年進行定期檢討。

關於首次檢討內容,兩院指出,隨著今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改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現行退撫基金財務仍須另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目前各項改革措施仍予維持,以確保改革目標得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