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母淚求判凶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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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內湖「小燈泡」命案,二十四日更一審開庭辯論終結。原本主張修復式司法、未求處被告死刑的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昨天突改變態度,當庭哽咽請求法院判處凶嫌極刑。
 王婉諭開庭結束後聲明指出,目前不存在任何一個有效、足夠積極的社區處遇及追蹤關懷機制存在。國家無法保證、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來回應,被告無期徒刑後的未來,是否有可能再度產生風險。
 她說,本案被告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發生的高度風險,絕非被害者家族所能忍受,因此「我們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高院更一審昨日進行言詞辯論,提押被告王景玉到庭,代表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王婉諭,也以被害人家屬身分到庭。王女聽到檢方陳述王男犯案過程、法院提示相關命案證物時,當庭數度哽咽落淚。
 王男律師團主張,王男為思覺失調症患者,透過治療應該可以回到正常狀態,希望王男能與犯下北投文化國小割喉案的被告龔重安一樣,不被判死刑,以檢視社會安全網的處遇。
 檢方無法認同,認為王景玉犯案過程縝密,無差別殺害女童的犯行,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情節重大之罪,加上台大、榮總都鑑定王男犯案時具辨識與控制能力,建議判處死刑。全案辯結,合議庭定明年一月二十一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