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機車 經部擬向民購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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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民眾將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可獲碳權,經濟部規劃以每輛四千元收購減碳和空汙效益,作為產業園區開發所需的抵減量,初估需一萬輛,鎖定雲嘉南、高屏等地民眾申請,最快年底於環保署媒合平台開放申請。

根據環保署計算規定,民眾汰換一輛舊機車、新購電動機車將可達到二點三噸溫室氣體減量,形成所謂的「碳權」,因汰換燃油機車也具備空汙減量效益。

為抵減產業園區開發所產生的溫室氣體和空氣汙染排放量,工業局表示,將配合環保署的「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對於每輛電動機車的溫室氣體和空氣汙染減量效益各提供各二千元補助,合計四千元,收購資訊最快年底在平台上線,初估須購買一萬台,滿足園區開發的抵減量,收購額滿為止。

至於收購資格,工業局說明,因車籍和開發單位須在同個空品區才具空汙減量效益,現有開發中的產業園區位於嘉義、台南與高雄等地,因此這項措施僅適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和屏東的居住民眾,細節仍在規劃中。

工業局表示,將請車行業者協助消費者申請辦理,另外還可以結合工業局現行的電動機車推廣計畫,以及各縣市政府環保局的加碼補助。

依規定,產業園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比率每年至少百分之十,連續執行至少十年。工業局表示,未來可能也須持續收購舊車汰換的減碳效益,補助經費將以園區廠商租金回收,預估購買的高峰期落在明年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