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判刑 玉里鎮前鎮長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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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鎮前鎮長龔文俊喊冤,強調自己不會落魄到用無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來買票。  (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龔文俊,去年競選鎮長期間涉嫌贈送原住民部落豬肉期約賄選,花蓮地方法院日前依《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六年。龔文俊十七日召開記者會喊冤,強調自己不會落魄到用無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來買票。

龔文俊說,他從事養豬事業近四十年,為了避免浪費,經常會將腳受傷、體重不足等沒有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所送的人包含不在選區內的鄰鄉並不限於玉里鎮人,這種避免浪費的行為在過去均無任何問題,但是在這次的鎮長選舉中卻被一審法官誤解成是在賄選買票,實在是十分冤枉。

經過九個多月監聽結果,檢調單位及法院竟然最後是以龔文俊曾經提供人,一頭無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及兩顆提供實驗的豬頭,以及龔文俊曾經打電話詢問是否有人可以幫忙處理受傷的豬隻,來認定龔文俊想要用這些無價值的傷殘豬隻來買票,讓人覺得離譜至極。

龔文俊強調,他經營養豬場及肉品合作社多年,如果真的要買票,多的是健康的豬隻與肉品禮盒可用,怎麼會落魄到需要用傷殘的豬隻來買票呢?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祈願二審法院能盡快釐清事實,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