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車損 可申請減免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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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近日因豪雨造成部分地區淹水,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如果汽車及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因泡水受損或報廢,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財稅局表示,如汽機車受損需修復後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民眾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另,車輛因天災受損須修復才能使用,如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確可證明有停駛情形者,可向該局申請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財稅局表示,為協助淹水地區民眾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該局所屬各分局或派駐各監理站等十一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皆可申請災害稅捐減免,如民眾不方便出門亦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