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場違規案 鍾東錦祭連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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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二十二日召開縣務會議,公館鄉長何在鑫痛批儲能場業者撒謊、不負責,建議縣府否決業者的都市計劃土地容許使用申請案;工商處指業者十月底前未取得地方同意書,不排除否決申請案。

公館鄉長何在鑫表示,「聚恆科技公司」在儲能場域內的土地公廟旁跟幾位村民說明,就宣稱「已在村民大會中說明」,沒有跟鄉公所會勘,虛構「已會同公館鄉公所會勘」,發了一張開會通知,卻宣稱跟「消防隊充分溝通」,場域缺乏完善排水系統,痛批該公司是不負責、不老實的公司。何鄉長強調,八月十九日說明會地方各界強烈反對,尚未取得地方共識和同意,強烈建議縣府否決業者申辦土地容許使用。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說,會同相關單位會勘以後,認定竹南、頭份和公館的四家儲能業者違規使用,八月十六日依照都市計畫法裁罰業者各六萬元,要求八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地方說明會,限期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申辦土地容許使用。詹彩蘋說,公館業者若未能期限內取得地方同意證明文件,不排除否決容許使用申請。

縣長鍾東錦並裁示,其他三家商轉中,業者未能依法申辦土地容許使用,若未能限期改善,必須每次裁罰六萬、並連續處罰,罰款將回饋附近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