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夜市攤商要求原攤原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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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夜市二百多名攤商三十日至議會抗議陳情,指經營權更換後一夕失去生計,希望市長黃偉哲救救他們。(記者吳孟珉攝)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大東夜市在市府土地重新標租後,夜市一分為二,有二百多名攤商三十日至議會抗議陳情,指經營權更換後一夕失去生計,希望「原攤原擺」。市府表示將與新舊承租者溝通,另夜市迄未合法化,新業者須申請通過才能經營,未取得許可前會依法裁罰。

已有二十三年歷史的大東夜市有七百個攤位,是著名的觀光夜市,其中市府土地占三分之二,因租期到八月三十一日,市府日前重新招標,結果由新業者得標,原吳姓業者競標失利後只保有農會土地部分,造成一個夜市變成兩個夜市。

由於經營上的考量,原大東夜市要把百貨區改為美食區,三十日營業最後一天後,預計在九月十一日重新開幕。另新業主亦即將在九月十八日開幕。

二百多名大東夜市攤商昨日向議員林美燕及王家貞陳情,高舉坑殺攤商、拒絕高收租金、拒絕夜市霸凌、還我攤商格位的抗議布條,指攤位租金上漲八成,攤位位置和營運性質也有變動,強烈衝擊生計,並表達「原位原擺」的訴求。

自救會會長李怡德指出,因營運條件變動太大,高額租金更無法承受,與新業者溝通無效,原來的業者則避不見面,他們已降低要求,希望至少有一半攤商能繼續營業;其他代表說很多攤商付出高達四十萬元的轉租權利金,已無財力應付新的租攤規定。

市府經發局局長林榮川說,該局以促成此地合法營運為目標,「原位原擺」最為理想可行:市場處長陳豪吉則進一步指出,近日內將召集大東夜市新舊承租者溝通協商,商定攤商的適當安置方式,如果業者未取得市府營業許可就擅自營業,將會開罰,處罰三次之後就會斷水斷電。

經發局市場處指出,迄今新業者尚未提出夜市經營申請。因應該夜市相關範圍、攤商名冊、攤商位置、租金均有變動,視為一新夜市及新事件。已將攤商訴求轉請土地承租人妥處,並請其尊重訴求及保障攤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