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不同調 大東夜市9月確定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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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名全國的大東夜市九月起分裂成兩家,由於租金的落差,勢必很難整合。(記者陳俊文攝)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全國聞名的台南大東夜市,因市府公開標租原業者三分之二土地給另一家夜市,九月十一日和十六日分別會以「大東」和「大東東」兩家夜市在原址出現,在該地經營二十二年的大東夜市吳姓業者昨天出面澄清,從未向攤商收取過一毛錢的權利金。

最近的「大東之亂」源於兩千兩百坪的用地原屬台南農會,被市府要回三分之二後,於八月九日公開招標,由惠堤實業公司以兩年兩千五百萬元租金得標。

而原來大東夜市的經營團隊向台南市農會承租剩餘三分之一的土地繼續經營,原先七百格攤位僅剩二百四十二格,由於土地租金成本較低,所以仍維持每格攤商半年兩萬元租金,等於每天二百五十元,相較於新的「大東東」攤商每格每天四百五十元便宜很多,部分未承租到的攤商不滿,還至市議會陳情。

原大東夜市吳姓業者指出,以前大東夜市土地租金是四年兩千兩百萬元,現在兩年就要兩千五千百萬元,就成本考量,新經營團隊調漲租金也無可厚非。

而得標的新公司曾找他們洽談過合作事宜,惟大東要維持每日每格二百五十元租金不調漲,但新夜市要收每日四百五十元,除租金不同調無法合作外,彼此間經營理念也不同,只好作罷。

吳姓業者指出,自從市府重新標租後,攤商組成自救會,對他的父親進行許多不實指控,一是原經營團隊有收「權利金」,這部分完全子虛烏有,經營團隊只收租金,未收過權利金。而攤商指責他們「黑箱作業」,沒有將所有攤位拿出來公開抽籤,而是指定給某些攤商承租,有失公平。吳先生說,業者與攤商契約到昨天已結束,房東自有選擇房客的權利。

至於最近因缺許可證屢遭罰款,業者表示年初就提出夜市許可申請,市府每次審核都要求補件,他們也都配合辦理;最近一次八月中旬的審查,市府提出停車位不足、影響交通的問題,他們也提出改善方案補件,這期間市府已連續告發並罰款近四、五十萬元,但他們還是會依規定向市府申請合法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