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文化資產 中市獲3.5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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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向文化部申請明年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補助,共獲核定三十一案,總金額六億九千五百四十一萬元,其中由中央補助過半,共計補助三億五千五百二十八萬餘元。

為保存活化文化資產,市府三日表示,這次由私人出資配合執行的案件數量較往年明顯增長,反映出民眾對於文化資產的觀念日益積極,展現台中公私協力文資保存維護的積極正面意義;目前核定案件正辦理預算編列程序中,預計下半年陸續啟動各項作業,透過修復工程延續文化資產生命。

文化局指出,這次包括市府自提及文化資產所有權人,共申請三十六案,通過補助審查者就高達三十一案;包括計畫類十一案、規劃設計類六案、工程類九案及管理維護類五案,總金額六億九千五百四十一萬元,其中獲中央補助過半,共計補助三億五千五百二十八萬餘元。

文化局說明,這次有不少私有文化資產經文化局協助後,順利獲得補助,包括市定古蹟社口林宅、神岡呂汝玉墓園及歷史建築林振芳古墓、大南劉家祖厝調查研究及梧棲真武宮單彩修復四案;因所有權人有高度意願修復及活化,且願支應部分自籌款,經文化局積極協助,獲得文資局同意核定補助。

在規劃設計類中,文化局表示,市定古蹟台中林氏宗祠、大甲瑞蓮堂、歷史建築東勢仔勝昌堂三案皆為所有權人自籌五成一經費,亦即將由民間主導規劃設計,並由台中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給予行政協助,公私協力維護文化資產,還有歷史建築水湳菸樓及原金源吉宅第二案修復工程,皆為市府多年爭取補助案件,終於今年獲列核定。

文化局指出,原清水信義新村是台中市唯一的聚落建築群第二期修復工程亦獲得補助,且為核定額度最高,修復完成後將成海線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