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智障友人款項 男判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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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明知友人林男係中度智能障礙者,竟佯稱替其保管郵局帳戶的存摺及密碼,而偽造取款憑條領取友人款項,共三十四次。還向林男佯稱替其介紹女友,自己即冒充不存在的女友,讓林男陷於錯誤,按月交付現金六千六百元,共一年。

法院審酌被告於一0二、一0三年間即有偽造文書、詐欺等案件,竟又再犯此案,素行不佳;另考量其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以二十三萬元達成和解等情,二罪定應執行八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因知政府按月均有支付身心障礙補助款予林男,遂於民國一0八年七月間,陪同林男至郵局補辦林男所申辦的郵局帳戶存摺及密碼後,竟向林男佯稱將替其保管郵局帳戶的存摺及密碼,林男遂將存摺及密碼交給陳男。

其後,陳男即委由不知情的業者偽造林男的印章一顆,並前往郵局填寫取款憑條並蓋上偽造的林男印章,而偽造取款憑條,並將之持交不知情的承辦人員加以行使,共三十四次,每次二百多元至五千多元不等。

陳男另向林男佯稱替其介紹女友,冒充不存在之人「賴微婷」名義,以通訊軟體LINE與林聯繫,「賴微婷」並與林成為男女朋友,並接續要求林替其支付每月六千六百元的電話儲值費用,林男按月交付現金六千六百元,期間一年,合計七萬九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