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洩密 疫苗審委認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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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前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劉滄梧涉嫌洩漏高端疫苗重大消息,供妻子施庭芳買股一週內獲利十五萬餘元。士院審酌劉、施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六日各判刑三月、一年六月,均緩刑。

起訴書指出,時任食藥署疫苗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專家委員劉滄梧,與任職於台大醫院的施庭芳為夫妻。民國一一0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食藥署召開疫苗專家審查會議,審查結果建議有條件通過高端新冠疫苗緊急使用授權,劉滄梧將此重大消息洩漏給施庭芳。

施庭芳於隔天重大消息公布前,在高端股價每股約二百六十點五元買入二十張股票,並在平均股價約二百六十八元的七月二十三、二十六日分兩次賣出十五張、五張,獲利十五萬一千元。

士林地院指出,劉滄梧身為衛福部遴選作為決定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政策專家委員,未恪遵攸關疫苗生產利益的保密義務洩密給施庭芳。劉犯《刑法》非公務員洩漏業務知悉之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施庭芳則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

士院指出,劉滄梧、施庭芳偵查中自白犯行,施並已繳交所有犯罪所得,依《證交法》規定減刑;士院另考量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狀,判劉滄梧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並繳公庫二十萬元;施庭芳判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繳公庫一百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