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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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經濟部預告修正「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第八條條文修正,本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原「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故將機關名稱修正,因係單純配合酌作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之變更。

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 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三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兩次修正,最近一次係一百零八年七月八日修正發布。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原「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因此擬具本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