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自住稅率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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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攸關「囤房稅二點零」的房屋稅修正條例十八日預告完成。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外界主要針對自住須設籍、建商餘屋差別稅率、出租誠實申報租金享較低稅率等三大面向有意見,財政部將通盤評估,力拚最快本週送行政院。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推出的優先法案中,最受矚目者為攸關囤房稅二點零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十八日預告完成。

財政部官員表示,修正重點包含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房屋稅百分之一點二降至百分之一的優惠;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二戶、三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現行的自住稅率百分之一點二。

財政部官員指出,房屋要適用自住稅率,除了現行規定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實際居住,修法後將增訂「應辦竣戶籍登記」,但在預告期間確實有民眾反映,不應以戶籍遷入為考量。

財政部官員表示,「非自住」房屋方面,除囤房稅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整體調升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其中,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者,將適用相對較低的稅率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點四,鼓勵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財政部官員指出,有民眾認為,房東的租金收入已可減扣所得(扣除百分之四十三必要費用),不應再享有較低房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