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通報? 明揚董:不在廠內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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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認定明揚公司三項違法事證;明揚董事長劉安皓回應,還沒收到通知,不清楚。(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認定明揚科技三項違法事證,合計開罰二百四十萬元;明揚董事長劉安皓回應,還沒收到通知,不清楚;對於「火警發生為何延誤二十分鐘才通報」?劉安皓則說,不清楚,因為他不在廠內。

劉安皓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突然現身廠區,媒體詢問「對於縣府開罰看法」?劉安皓回應,還沒有收到通知,所以並不清楚;媒體追問「倉庫堆放的化學物品是否有超量存放」?劉安皓回應「不清楚」;媒體再問「火警發生是否有延誤二十分鐘才通報」?劉安皓說,這不清楚,因為他不在廠內。

而為何在第一時間未提供完整的安全資料表內容,事後調查才表明有兩份未及時提供?劉安皓則不再回應,隨即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