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搞丟毒品遭貨主虐死 共犯最終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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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屏東縣連吉興漁船吳姓船長疑協助陳姓兄弟出海運毒,但因毒品下落不明,吳與船員等四人遭二十人蒙面擄走至彰化一處貨櫃屋後,輪流以球棒等器械拷問「東西」下落,吳被「丟海」遭施虐五小時致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共犯陳柏睿七年八月徒刑定讞,陳啟東、陳啟祥等人則被檢方通緝中。

吳和船員等四人疑以漁船協助陳啟東、陳啟祥出海接運毒品,最後毒品未順利交貨下落不明而衍生糾紛,雙方相約一一0年九月一日晚間協商談判。陳啟東、陳啟祥指示陳柏睿等多名共犯在西螺休息站將吳等人蒙面,帶往彰化溪洲大橋一處貨櫃屋拷問囚禁。

陳柏睿等人輪流拿棍棒、鋁棒、電線、軟水管、球棒、衣架毆打吳的頭部、軀幹及四肢,吳期間回答運送毒品過程中被海巡署鎖定,因此將「東西」丟入海裡,以免遭查緝,但陳啟東、陳啟祥不滿意答案,再拿空氣槍三度射擊吳背部。

吳被凌虐長達五個多小時後失去呼吸心跳,負責看守的共犯將吳送醫急救,吳因肢體百分之五十大面積瘀傷血腫,最終引發創傷性休克死亡。陳柏睿主要聽從陳啟東、陳啟祥指示,駕駛休旅車載人南下彰化溪州大橋會合,也有持棍棒毆打吳,一審判刑八年八月。

案件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陳柏睿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依約履行賠償義務,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七年八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