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 二分局取締14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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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連假期間,警方在市區執行取締酒駕「零容忍」,計取締酒駕十四件、及改裝噪音車八件。(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中秋連假期間,警方除了交通疏導工作外,還執行取締酒駕「零容忍」,市警二分局自九月廿八日至十月一日期間共計在中西區取締酒後駕車十四件、通報改裝噪音車八件,維持通行順暢,也讓大家歡度一個安全無滋擾的假期。

二分局指出,連假期間警方在易發生酒駕違規及肇事的路段、時段,提高執法密度及強度,並針對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

二分局說,這次取締酒駕還查到同車乘客,一併處罰,提醒汽機車所有人及同車乘客應善盡勸阻飲酒者駕車責任,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駕駛被驗出酒駕,年滿十八歲的同車乘客處六百元至三千元罰鍰,新法修正後,罰鍰提高為六千元以上至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另同車乘客為車主,則與酒駕之駕駛人同受酒駕之罰則一萬五千萬至十二萬元,吊扣牌照三個月,新法修正後為吊扣牌照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