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金控銀行AMC 公辦都更添銀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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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為配合政府都更危老政策,金管會鬆綁金控或銀行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AMC)三大業務,包括准AMC可參與公辦都更案出資;在非實施者或起造人情形下擔任都更危老諮詢或管理顧問;以及辦理都更計畫核定前墊付款,可免計入銀行法規定限額控管。

根據金管會銀行局統計,目前金控及銀行轉投資的AMC共十四家。響應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房屋重建,金管會五日修正「金控公司(銀行)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營運原則(AMC營運原則)」,針對金控或銀行轉投資AMC進行三大業務鬆綁,金管會同時也從三大方向強化金控或銀行對旗下AMC的督導管理責任。

在業務鬆綁方面,首先,過往金控或銀行旗下AMC僅能在擔任都更危老實施者或起造人情形下,才能辦理該都更危老諮詢及管理顧問服務,金管會即日起鬆綁金控或銀行旗下AMC可單獨受託辦理都更危老諮詢及管理服務,不必一定得一條龍擔任該都更危老實施者或起造人。

其次,過往金控或銀行旗下AMC要參與都更危老案件注資,本身必須為該都更危老案件實施者或起造人,金管會此次進一步放寬金控或銀行旗下AMC可參與政府公辦都更案注資。

第三,比照銀行業規定,金管會放寬金控或銀行旗下AMC辦理都更計畫核定前所墊付款項,免與金控旗下銀行或母行同類案件併計納入銀行法規定限額控管,增加其業務承作彈性。

另一方面,金管會從三方向修法強化金控或銀行對旗下AMC管理。包括每半年檢視AMC營運狀況及業務發展情形;應按行業別、集團企業別、地區別分別訂定風險承擔限額;AMC必須追蹤墊付資金實際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