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董監選舉 將採候選人提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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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為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研議擴大公司董監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的適用範圍,從原先僅上市櫃公司適用,二0二五年起將擴及至興櫃公司董監選舉同樣必須採候選人提名制。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截至今年八月底止,國內共有三百十九家興櫃公司,其中已有兩百九十九家興櫃公司董監選舉提前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僅二十家興櫃公司董監選舉尚未採候選人提名制。

金管會五日宣布,依公司法授權,研議擴大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的適用範圍。

自二0二五年元月一日起,金管會將擴大要求全體興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比照上市櫃公司採候選人提名制,興櫃公司並應在公司章程載明,股東應從董監候選人名單中選任公司董監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明,後續金管會將進行法規預告,預告期定為六十天,在金管會正式修訂規範後,興櫃公司必須在明年盡快完成修正公司章程,自二0二五年起全數興櫃公司董監選舉將實施候選人提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