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緩刑撤銷 刑期可能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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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林秉樞因恐嚇前女友遭判拘役四十天、緩刑後,於緩刑期間對立委高嘉瑜施暴。檢方聲請撤銷緩刑獲准。高嘉瑜昨天說,林以類似行為對待女友,被撤銷緩刑代表他一犯再犯、毫無悔意。

依據判決書指出,林秉樞於民國一0九年八月間對前女友恐嚇「我要整死妳」等語,法院考量雙方和解等,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林秉樞拘役四十天,緩刑二年,此案於一一0年十月間確定。

但是林秉樞於緩刑期間(一一0年十一月間)施暴高嘉瑜,構成傷害等罪,台灣高等法院七月間認定構成十三罪,判處計二年十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其他罪得易科罰金,因案件未提上訴,日前已定讞。由於案發後林秉樞曾被羈押二百二十六天,因此折抵刑期後,只需再服刑十四天,即可重回自由之身,不過如今恐怕有變數。

由於林秉樞在緩刑期間又再次對高嘉瑜施暴,檢方認為符合撤銷緩刑之要件,近日已向新北地院聲請撤銷緩刑。對此,法官判定,林秉樞確實在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且在緩刑期內被判刑超過六個月,獲准撤銷緩刑。可抗告。

此事一出,恐讓林秉樞不只被關十四天,刑期可能延長;高嘉瑜昨天表示,林秉樞過去不斷用類似的行為對待身邊親友或女友 ,被撤銷緩刑,也代表他「一犯再犯、毫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