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九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 申報地價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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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0九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元旦公告,即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可至新北市地政局、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及小而能地政工作站申報地價,也可採郵寄、傳真或利用網路自然人憑證等多元申報方式辦理,有需要的民眾可多加利用。
 地政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得參考該筆土地公告地價,在二十%增減幅度內申報,另依法令規定,申報之地價若超過公告地價一二0%,仍以上限一二0%認定,申報之地價若未滿公告地價八十%,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仍以公告地價八十%為其申報地價。至公告期間沒有申報地價者,則逕以公告地價八十%為申報地價,申報地價後續將作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的依據。
 地政局提醒,除臨櫃、郵寄及傳真申報外,為減輕民眾往返奔波辛勞,也提供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網路申報地價服務,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即可輕鬆完成申報。「公告地價」是提供土地所有權人據以申報地價以核課地價稅之用,如需查詢一0九年公告地價,可連結新北不動產愛連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