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春節大掃除垃圾落實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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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一年一度的年前大掃除又來了,苗栗縣環保局提醒縣民朋友們在幫家裡大翻新之虞,需注意切勿貪圖個人便利而將一般垃圾、不適(可)燃垃圾、廚餘及回收物夾雜丟棄,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與第50條規定,若民眾未依規定落實垃圾分類,經勸導仍未改善配合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款,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苗栗縣環保局於108年執行各鄉鎮市垃圾破袋檢查,以隨機抽查方式,主動要求民眾打開垃圾袋或由隨車人員進行破袋,檢查垃圾是否分類確實。108年針對民眾排出垃圾實施破袋檢查共有54場次,統計垃圾破袋共計執行4,586件,待改善409件,不合格率為9%,顯示仍有少數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違規態樣又以紙類(紙餐盒)、塑膠容器(如飲料罐、藥罐或保養品空罐等)及鐵鋁罐居多,因此請民眾在落實垃圾分類工作上,特別加以留意。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年前大掃除期間將有大量垃圾進廠,為避免進廠車輛等候過久,苗栗縣垃圾焚化廠將視廠內垃圾車排隊情形增派人手,另不適(可)燃之垃圾、廚餘及回收物夾雜家戶垃圾送至焚化廠,恐對廠內貯坑安全、廢氣處理、灰渣品質等產生不利影響,呼籲縣民朋友體恤清潔隊員之辛勞,於源頭端落實垃圾分類,環保局將請清潔隊加強垃圾破袋檢查,避免不適(可)燃垃圾進廠,共同維護苗栗縣垃圾焚化廠正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