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吵架男持磚打破女人頭 男判三個月,賠十萬元和解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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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和鄰居李姓婦人吵架,竟持磚頭打破婦人頭,被告上法院,李男卻辯稱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正當防衛。法官當庭播放錄影帶,李才不再堅持正當防衛,並找對方和解賠了十萬元,最後,依傷害罪判李男三個月,給緩刑自新。
 一0七年十二月卅一日上午十點半,李男為了鄰隔李姓婦人把磚塊丟放在其三合院前廣場,上前質問對方,雙方一言不合發生爭吵,進而肢體拉扯。爭吵拉扯過程中,李男搶下對方手上磚塊後,直接往李女的頭上砸,致李女頭破血流。整個過程,經被害人李女的姊姊持手機錄影下來。
 李男一開始辯稱自己先遭對方拿棍子打,棍子斷掉之後,李女又彎下腰撿起磚塊要打他,他才搶下對方手上的磚塊,輕敲其頭部一下後,就把磚塊丟掉,整個過程大約只有五秒鐘。法官不採信李男辯詞,依傷害罪判他四個月。
 此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李男所辯與錄影帶內容不符,李男從對方手中搶到磚塊,當時李女已經空手,李男卻仍進一步毆擊被害人頭部,根本不是正當防衛。最後李男認罪,並取得被害人原諒,由法官改判較輕刑度。全案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