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場所空汙措施計畫應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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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府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在一0八年九月公告「空氣汙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載明,主管機關應針對重大空氣汙染突發事故,致空氣品質惡化時,應發布空品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環保局並要求符合規定的公私場所,應擬訂空汙事故措施計畫書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實後執行。
 環保局表示,符合規定的公私場所,共九十二家,且環保局已於日前,針對列管的工廠舉辦說明會,除輔導申請文書撰寫方式,對於工廠本身座落環境周遭敏感受體地點,如學校、醫療院所、社福機構,皆已提供網站,以便業者查詢相關資訊,另符合列管條件的新設汙染源,應於申請操作許可時,一併提送空汙事故措施計畫書審查。
 市長黃偉哲表示,符合公告列管標準的公私場所,應配合相關法令並落實執行,制定相關應變措施建立災防觀念,維護廠內員工及周圍民眾健康與安全;另因應目前武漢病毒疫情,提醒民眾將口罩留給需要的第一線人員,人人要勤洗手做好個人自我的防護。
 環保局表示,如果有重大空氣汙染突發事故致空氣品質惡化,環保局會透過臉書專頁、防救災訊息中心,以第四台跑馬燈、廣播或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發送訊息,提醒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