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銀行超收信用卡循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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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最新金檢報告指有銀行超收民眾信用卡循環利息,主委顧立雄十一日在立法院證實,六家銀行共超收六百九十八萬元,民營與公股銀行都有,以民營居多,金管會要求銀行須按照規範標準來計息。金管會表示,凡有超收卡友循環利息的違規銀行,必須在半年內完成系統改善及退還多收利息,且應回溯到二0一二年六月至今。
 顧立雄表示,這六家銀行超收循環利息金額約有六百九十八萬元,民營銀行與公股行庫都有,但以民營銀行較多,檢查後金管會已要求違規銀行要按照規定處理,例如退款。
 顧立雄指出,因過去系統沒有規範清楚,以致銀行沒有一套完整計息規範,因此現在重點放在制度面應規範更清楚,更重要的是,以後銀行必須按照規範標準來計息。
 金管會表示,將給銀行半年期限,完成信用卡計息之系統調整改善,至於時間要回溯到二0一二年六月起算,因為二0一一年十二月底曾發布相關函令規定,因此,必須退還超收利息時間,大概有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