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移入+2 居檢期滿採檢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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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公布新增2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個案分別是來自緬甸的漁工(案720)及印尼來的船員(案721)。另,澳洲本土疫情獲控制,即日起調整為低風險國家。
 指揮中心表示,案720為緬甸籍40多歲男性,11月22日來台工作,持有登機前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居家檢疫,迄今無症狀;7日檢疫期滿後,搭乘專車至其他處所自主健康管理,同日由仲介安排自費採檢,於9日確診。
 案721為印尼籍40多歲男性,11月21日來台工作,持有登機前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迄今無症狀;6日檢疫期滿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7日由公司安排自費採檢,於9日確診。
 此外,指揮中心指出,澳洲近期以輸入病例為主,考量其本土疫情獲控制,即日起將其自「中低感染風險」調整為「低感染風險」國家。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避免外籍移工成為防疫破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表示,強化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措施,舉凡產業類居家檢疫移工,檢疫期滿均應辦理採檢;接續的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也要登錄動向,住宿以1人1室為主。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移工完成14天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天之自主健康管理,為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公告之日起,要配合辦理移工入境檢疫作業。
 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雇主及仲介公司在移工入境時,要登檢移工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並應盡量1人1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如未符合規範者,將處新台幣3000~1萬5000元罰鍰;若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處6萬~30萬元罰鍰。
 蔡孟良表示,經清查結果,接受人力仲介委託的醫管公司目前有21家還在營業,其中有6家共計15名移工尚待安排,住宿環境有時9人是1人1室,另6人雖非獨立房間,但符合社交距離規定。
 不過,對於醫管公司所提供的留宿環境,則有10家不合規定,主要是空間狹小,將限期改善,仲介受雇主委託,對移工有管理責任,住宿地點不合規定,會違反就業服務法,可罰6到30萬元。
 此外,指揮中心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天,自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