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偽造三倍券案 6人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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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去年破獲首宗偽造三倍券案,逮捕蘇男等六嫌,其中蘇男多次偽造國幣入獄,去年再夥同林男等人偽造三倍券,雲檢昨將蘇男等六人提起公訴,同時,雲林地方法院裁定蘇姓主嫌續押。

起訴書指出,在押的蘇男前年九月間向張姓(三十四歲)和黃姓男子(三十二歲)誇稱其有偽造國幣的技術,張黃二人以有利可圖,各出資新台幣二十萬購買相關機具。

蘇男在去年二、三月間,找有電腦資訊專長的林姓男子(二十五歲)幫忙,林男利用雷射印表機將紙幣圖檔列印在複印紙張上而著手偽造一千元及五百元的紙幣,但經多次嘗試後,終因色差及防偽線與真鈔仍有差異,才放棄。

張男和黃男遲遲等不到成品,認為蘇男詐騙,不斷追討投資金。蘇男為歸還欠款,去年七月再度與林男聯手偽造振興三倍券;蘇男七月十五日領取振興三倍券,交由林男複印,相隔四天後即偽造出第一代振興三倍券,隔數日又生產出第二代三倍券。

檢方指出,蘇男為測試第二代偽振興三倍券是否堪用,叫另一名張姓男子(六十一歲)持偽券先到彩券行購買刮刮樂,同時也讓張姓女子(四十八歲)持偽券到超商消費,店家事後察覺紙質有異進而報警查獲,並起出五百元面額振興三倍券成品一0九四張、半成品七九八張,與偽造新台幣百元鈔半成品以及偽造工具一批,及時瓦解偽造工廠。

檢方偵查終結,將蘇男等六人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偽造幣券未遂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罪提起公訴,其中林男等四人分別以五到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張女限制住居,而法院認為蘇男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