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漲學雜費勝訴 教部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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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私立世新、中原、實踐大學向教育部申請調漲一0七年度的學士學雜費,因不服遭到否決,提訟要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三校勝訴,教育部須准予三校調漲學雜費的收費基準。

世新、中原、實踐大學依據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審議基準,經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程序後,決議調漲日間學士班學雜費,調幅分別為百分之二點五、三點六、二點五,三校於民國一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教育部審議指出,基本調幅為百分之一點八五,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調幅上限為二點二九,分別否決三校的調漲申請。另說明否決理由,包括公開說明會辦理形式應更加開放透明、會議記錄過於簡略、調漲經費支用項目未臻妥適、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

三所學校均不服,主張校方已妥適踐行資訊公開程序等,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法院審理指出,教育部否決理由並未說明具體情事,指摘不明確,且既然認為三校學雜費使用情況及調整理由說明不足,卻未給三校補充說明機會,直接否決申請,已經違法。

法院表示,教育部認為三校有增購教學軟硬體設備、充實師資專案等不妥適或不合理情形,僅是申請調整學雜費中的一部分,可分別認定與處理,卻全部否決申請,使三校均不得調漲,有裁量怠惰之虞。

法院審理後,判決撤銷教育部的原處分及訴願決定,教育部須依本判決法律見解,對於三校調整一0七學年度日間學制學士班學雜費收費基準的申請作成決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