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違建如危害公共安全 北市:一律拆除

471
北市建管處表示,若有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是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也會優先執行拆除。(北市建管處提供)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既存違建將不再是保命符,台北市對於公共安全極為重視,市府都發局建管處表示,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包括八十三年以前的既存違建,除以拍照列管方式管理之外,將更加積極處理,制定優先執行拆除,以維護民眾居住安全。

建管處指出,經統計,自一0四年迄今,建管處已執行多項影響公共安全專案,總計多達八千餘件;分別為占用防火間隔(巷)違建一六五七件、屋頂違建加蓋第二層以上四三三件、屋頂違建裝修隔出三個以上使用單元一七四八件、違建作為營業性廚房使用九0三件、違建占用消防救災通道四一八件、一九九九緊急通報一一四八件,以及提高火災預警功能要求違建加裝住宅警報器一六七0件。

建管處強調,為維護居住安全無假期決心,尤其針對八十三年以前的既存違建,不再全以拍照列管方式處理,將更加積極處理涉有危害公共安全情事的違建,據以優先查報並依法執行拆除,請市民切勿心存僥倖恣意搭蓋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