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進祥槍殺二人 一審判有期徒刑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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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麵包師方進祥一一0年三月七日傍晚與前妻因財產糾紛談判不攏,竟持槍槍殺前妻兩名友人,檢方將他依殺人、違反槍砲等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判處死刑,二十五日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將方進祥依違反保護令、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罪等五罪,處有期徒刑二十六年,褫奪公權十年,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陸瓊娟攝)

六十五歲的麵包師傅方進祥與簡姓前妻離婚多年,但雙方多次因房產問題起爭執,簡女不堪其擾並法院申請保護令,但方男仍屢次騷擾、接觸。雙方於去年三月七日傍晚到大樹九曲堂土地公廟談判,因簡女不予理會,讓方男心有不甘,返家取一把改造手槍及裝有各十顆非制式子彈的彈匣二個,再度返回該處試圖報復。但方男發現簡女的吳姓、劉姓友人也在場,吳、劉二人試圖勸阻,而與方男發生扭打,方男憤而掏出手槍,先後將吳、劉二人擊斃,並追殺簡女但未得逞,方男即逃離現場,警方在案發後十五小時內,在大寮區台八八橋下逮到方男,並查扣其作案時使用的手槍。

此案經橋頭地檢署去年七月偵結起訴指出,方進祥漠視保護令,案發當天,又返家持槍傷及受害人,顯見早有預謀,還擊發多槍,且射擊部位為死者頭部、軀幹射擊,行刑式殺意甚堅,未留對方任何生機,犯案地又屬公開休憩運動場所,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方進祥犯後毫無悔意,且不願說明槍枝來源更謊稱不知有保護令,不斷推諉卸責,檢方將他依殺人、違反槍砲等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判處死刑。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方進祥雖曾當庭表示歉意,且希望進行修復式司法,因被害人家屬無意願而未行,迄未合理賠償或取得諒解,亦未獲簡姓前妻原諒。但方男罹患扁桃腺癌,目前仍需持續接受電化療,經鑑定認為被告因該案衝擊而心情難過懊悔,尚知省思自身行為,有透過矯正教化遷善之可能,另依被告年紀,服刑後縱有假釋機會,亦屬垂暮之年,再犯風險機率不高。一審判決處有期徒刑二十六年,褫奪公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