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再犯罪 南檢緊急安置受保護管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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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瘖啞身障假釋受保護管束人日前出監,依規定向台南地檢署報到,檢方發現他身無分文也無家可回。檢方立即臨時開會協助尋求社會資源,終於找到他的舊友願意暫時收留,個案也很快找到臨時打工,身心安頓下來。

南檢觀護人室指出,這名瘖啞身障假釋受保護管束人是自東部監所釋放,搭乘南迴火車回到住居地台南,個案抵達觀護人室報到,當時已快下班了,個案稱找到地檢署時已花光身上所有錢,餓了一天也沒喝水,離開地檢署就不知道要去哪裡,晚上更不知要睡哪裡。

經查,個案前科包括性侵、毒品、竊盜、搶奪,父母雙亡、無兄弟手足、無家庭支持系統,其設籍處是朋友的母親提供,已表明不歡迎個案前往,如若任由其餓著肚子四處遊蕩,無疑是社會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經聯繫社會局、民間資源與中途安置、遊民收容處所等,協調中途安置,先讓個案有個落腳處,但得到的回應,或因疫情不再收置,或因個案身分不符,種種原因等,皆未能獲暫時安置。

觀護人室想盡辦法,終於找到一位個案的老朋友願意暫時收留,個案也很快找到臨時打工,靠著一輛舊腳踏車去上班打工,一天可賺幾百元,其友人也幫忙找到便宜租屋。南檢強調,預防再犯絕不能掉以輕心,須緊抓每一次改變契機,協助受保護管束人能在社會上重新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