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花用行竊攤販 留字條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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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50多歲劉男因缺錢花用,趁深夜四下無人,使用工具撬開檳榔攤大門,入內竊取現金7百元,劉男得手後離去,還留下字條寫下「麻煩勿報欠7百元謝謝」事後警方循線逮到劉男,字條成為呈堂供證。近日基隆地院審結,認為劉男與檳榔攤業者達成和解,要賠款5千元,依犯下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今年元月5日深夜時段,劉男因身體狀況不佳,急需要現金花用,竟用工具撬開位在基隆市某處檳榔攤鐵柵門,在店內搜括現金7百元,還留下「麻煩勿報欠七百元謝謝」字條,隨即騎車逃離,檳榔攤業者發現現金短少又看到字條,立即通報警方,警方循線抓到劉男,他也坦承犯案,檢察官依涉犯竊盜罪,起訴劉男,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期間,劉男與檳榔攤業者和解,願意賠償5千元,且劉男先支付4千8百元,另外,劉男是到檳榔攤偷竊,不是到一般住宅,影響民眾生命、財產較輕,所竊金額為7百元,損害非鉅,因此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